<%@LANGUAGE="VBSCRIPT" CODEPAGE="950"%> 人權教育資訊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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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何謂偵查不公開?
人權主題觀念:
一、
何謂偵查不公開原則-以搞軌案為例
二、
淺談「偵查不公開」原則
人權社會觀察:
外籍新娘與婚姻平等權
人權法律專欄:國家如何保障人民的生活權
人權國際視野:
一、
水與國際人權問題
二、
飢餓與國際人權問題
人權書房:家庭暴力
人權電影院:與敵人共枕
 
主題:現在流行帶球走嗎?
人權主題觀念: 
一、
守貞教育是誰的價值誰的權益
二、
享權利忘義務-從未成年性行為談起
青少年法律補給站:飆車玩命,遺憾終身
青春共和國:
一、
都是北一女惹的禍
二、
黑函
校園法律信箱:老師叫學生罰站應注意之事項
人權電影院:
一、
綠色奇蹟
二、
愛情趴趴走
 
 
主題:請讓我擁有秘密花園吧!
人權主題觀念:
一、
隱私權─學生應該有隱私權嗎?
二、
漫談校園學生隱私權 ─ 一個常被輕忽的人權觀念
人權法律信箱:
 
教師是否可檢查學生的書包或信件等私人物品?
人權校園觀察:請給我秘密花園的自由吧!
校長札記:酒精燈惹的禍
童書導讀:橘色奇蹟
教案設計: 
一、
介紹隱私的概念
二、
生活處處有法治
 
 
水與國際人權問題
作者:孟令士(台北地檢署檢察官、
台大政研所碩士 )

  台灣桃園地區常因風災影響,發生自來水公司無法供水予該區居民使用的問題。如自來水公司曾於同樣事件再度上演時表示,當時桃園平鎮等淨水廠的水質濁度仍超過 7 萬度,石門水庫也超過 12 萬度,上游水質濁度超過平常的數百倍,幾乎是泥巴水,淨水廠根本無法有效運轉,希望中央政府將桃園視為一級災區。尤有甚者,倘不幸又適逢該區各國中、小學開學的日子,學校的營養午餐與清潔等用水都無水可用,廁所沒水沖洗更是臭氣沖天,衛生環境在無水可用當時就陷入極為惡劣的困境。值得深思的是,以臺灣國民所得之高,且公共建設尚稱進步而言,都會遇到水的困境及水的品質問題,那許多發展落後且水資源嚴重不足的世界其他地區及國家的人民,他們是如何面對水資源欠缺及水品質的問題?水也會成為國際人權的議題嗎?

  到底缺水的問題是如何發生的?其實缺水並非單純的供需失衡的單純經濟問題,地形、氣候、人口、經濟活動,甚至水利工程規劃不當等諸多原因都可能會導致缺水。有學者研究後以為缺水的原因主要有三類成因: (1) 由於人口成長或每單位人口活動而產生的,需求引起的缺水( demand-induced scarcity ); (2) 由於水源水質惡化或取用速度大於補注速度而產生的,供給引起的缺水( supply-induced scarcity ); (3) 因分配不公平而產生的結構性缺水( structural scarcity )。 1 由此可知,水資源絕非取用不竭的資源,而是需要規劃及節用的資源,甚至在以主權國家為主要行為者的國際社會,許多國家會為水資源而發生緊張狀態,甚或兵戎相見。例如新加坡( Singapore )欠缺淡水,多仰賴馬來西亞( Malaysia )供給淡水資源,如遇新、馬發生政治或經濟的意見相左的狀態,水資源就成為馬來西亞對付新加坡的可能手段之一。又例如以色列( Israel )、約旦( Jordan )、黎巴嫩( Lebanon )及敘利亞( Syria )間,為流經該四國之約旦河的水資源問題,形成的緊張關係,都是適切的例證。

  而聯合國更認為供給安全的飲用水是屬於基本人權, 2 而世界衛生組織(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更針對飲用水的品質、自來水的輸送等問題,出版了一系列刊物及著作,以供世界各國參考。 3 而也因為缺乏乾淨安全的飲用水,易肇致疾病像下痢( diarrhea )等病症,每年全世界也因此有兩百萬人死亡。而世界衛生組織認為人權和國家間的關係,在於政府對人權的尊重( respect )、保護( protect )及滿足( fulfil )。( WHO,2002 )而提供安全潔淨的飲用水就是各國政府應該滿足人民基本民生需求的政府義務,更是各國人民的基本人權。

  而體認水資源的有限性,不要去汙染水資源也是各國政府的重要任務。( ”Access to safe water is a fundamental human need and,therefore, a basic human right. Contaminated water jeopardizes both the physical and social health of all people. It is an affront to human dignity.”Kofi Anna,United Nations Secretary-General )例如歐洲大河萊茵河( Rhine ),也因為西歐各先進國家的工業發展之故,污染嚴重,所以瑞士( Switzerland )、法國( France )、德國( Germany )及荷蘭( Netherlands )等國,在五零年代就成立了防止萊茵河污染委員會( ICPR ),藉此整合各國資源及歧見以防止萊茵河的污染;由此可知,對水資源的保護是十分迫切的國際議題,也應該是各國政府的重要施政目標。

附註:

1.Homer-Dixon (引於 Johnston & Donahue, 1998, 頁 5 ),轉引自林新沛,水與經濟一文,生態中心季刊第七期 2002 年 1 月〉, http://eec.kta.org.tw/magazine_html/m-007.htm

2.(ENS)Safe and secure drinkingwater is a human right, a United Nations committee has declared formally for the first time. Water should be treated as a social and cultural good,and not primarily as an economic commodity, the committee said. "The humanright to water is indispensable for leading a healthy life in human
dignity." http://ens-news.com/ens/dec2002/2002-12-04-01.asp

3. http://www.who.int/water_sanitation_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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